本帖最后由 MbzEnder 于 2012-8-3 22:29 编辑
为鼓励红警战队参与互动直播,并对大力支持互动平台的战队给予奖励,平台特开放战队房间和战队论坛的申请,现将《2012年互动平台红警战队房间、战队论坛管理规定》公布如下:
2012年互动平台红警战队房间、战队论坛 管理规定
第一条 战队房间的申请 为鼓励各战队积极参与直播,2012年度战队房间的申请资格将与战队参与直播的情况挂勾。
我们将于对每月参加直播的战队进行考核打分并于每月十号前将上月各战队考核分数在论坛公布(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每月考核分数排名第一的战队将获得申请战队房间的资格(已取得战队大厅的,一个月免于考核),限于当月(即分数公布的月份)申请,过期不受理。
申请战队房间须由战队负责人在互动红警主论坛发帖(帖子内容应包括战队规章、战队管理及普通队员ID名单和对应QQ号码),并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申请前未违反互动游戏平台以及论坛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队员数量应不少于15个,并有不少于10个队员回复申请帖。
注:直播对战排名正式实施后,平台将对连续三个月直播对战排名第一的玩家所在战队、战队对战赛排名第一的战队奖励战队大厅(已取得战队大厅的,三个月免于考核)。
第二条 战队房间的考核
战队取得战队房间后,平台管理(或版主)每月对战队的游戏情况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及格,由平台管理(或版主)发帖提醒一次,下个月考核还不及格则取消战队房间(战队房间取消后,当月不得再次申请)。考核及格须同时达到如下条件: (一)当月战队参与直播不少于10天且直播考核分数排名为前五名。 (二)不少于10个队员的军衔为中士军衔以上(含中士),由战队负责人将队员军衔截图并在主论坛发主题帖供版主审核。
(三)战队房间战队游戏人数不少于10人。检查方式为如下三种(任一种达到要求即可):
1、版主每个月在晚上8-11点时间段随机选择3-5次,有不少于3次战队游戏人数不少于10人。
2、战队当月不少于5次邀请版主前往战队房间检查战队在线情况(一天检查次数最多只能为1次)且每次战队游戏人数不少于10人。
3、战队在主论坛发帖,提供8张当月不同日期战队房间战队游戏人数不少于10人的截图(大厅队员状态需为游戏状态)。
第三条 战队论坛的申请
申请战队论坛须由战队负责人在互动红警主论坛发帖(帖子内容应包括战队规章、战队管理及普通队员ID名单和对应QQ号码),并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申请前未违反互动游戏平台以及论坛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队员数量应不少于15个,并有不少于15个队员回复申请帖。 注:战队论坛被关闭或锁定后,重新申请除需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 (一)申请帖发布一个月前,有不少于10名队员在主论坛发布主题帖,队员发布主题帖总数量不少于30帖(因灌水等情况被版主删帖的不算在内)。申请人应将队员所发主题帖统计情况以及各主题帖链接加至申请帖内以供版主审核。 (二)不少于10个队员的军衔为下士军衔以上(含下士),由申请人将队员军衔截图附至申请帖内供版主审核。 第四条 战队论坛的考核 战队取得战队论坛后,平台管理(或版主)将对战队论坛每月的发帖情况进行统计,若新增主题数少于30帖则视为不及格,由平台管理(或版主)发帖提醒一次,再次不及格由平台管理(或版主)发帖通报批评,第三次不及格则锁定战队论坛。 战队论坛被锁定后,战队可按第三条规定申请重新开放;三个月内不申请或申请后但条件未达到要求的战队论坛,平台将予以关闭。 第五条 申请战队房间、战队论坛有弄虚作假行为(包括注册马甲冒充队员、对截图进行PS等)的,取消其一年的申请资格;并关闭其已取得的战队房间、战队论坛。 第六条 不遵守互动管理制度,经平台管理(或版主)教育仍不改正的战队,平台有权关闭其战队房间、战队论坛。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直播间考核计分细则
直播间战队积分由每月主播天数、参与直播局数(一盘红警游戏为一局)、参与直播天数三个部分得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各部分计分方式如下:
(一)每月对主播天数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战队得分25分,排名第二的战队得分20分,依此类推,排名在第六名及以后的战队不得分;
(二)每月对战队队员参加直播局数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战队得分50分,排名第二的战队得分40分,依此类推,排名在第六名及以后的战队不得分;
(三)每月对战队队员参加直播天数进行排名,排名第一的战队得分25分,排名第二的战队得分20分,依此类推,排名在第六名及以后的战队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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